12月5日清晨的泰安中院门口,乔守芬把儿子姜甲儒的童年照片贴在胸口——这是她第19次为“找孩子”走进法庭,却没想到会在二审现场,再一次被凶手的态度刺痛。

作为“2006年肥城入室抢婴案”的被害人母亲,乔守芬对当天的庭审细节记得清清楚楚:主犯曾某某被法警带上被告席时,先是抬头瞥了眼原告席的她,接着就开始不停抖腿,脚尖蹭着地面发出细碎的声响。“法官问他‘是否参与抢孩子’,他把脸扭向旁听席,语气轻得像说别人的事:‘我就是个中间人,签了个字,不认识吕某某他们。’”乔守芬说,曾某某的眼神里没有一点悔意,反而带着股子“无所谓”的傲慢。

这场悲剧的起点,是2006年冬天的一个深夜。当时曾某某听说邻村苏某娥夫妇想抱养男孩,立刻拉上吕某某、王某某“找目标”——同村的袁某某成了关键:他知道乔守芬家有个8个月大的男婴,且只有老人在家,便把消息透给了吕某某。12月4日凌晨1点,三人带着撬棍、断线钳入院,曾某某和王某某按住姜甲儒的父母,吕某某直接冲进西卧室,抱走了还在睡梦中的孩子。3天后,孩子被以28600元卖给苏某娥夫妇,改名“刘恩正”,从此从乔家的生活里“消失”了17年。

直到2023年,警方通过大数据比对和人脸识别,才终于在济宁找到已经23岁的姜甲儒。2024年1月,曾某某等4人落网——让人震惊的是,这伙人早有“案底”:曾某某、吕某某此前多次结伙偷过农村的牛羊,是当地派出所的“熟面孔”。

今年9月的一审判决,曾某某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,吕某某、王某某无期徒刑,袁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。但乔守芬没想到,曾某某得知判决结果后,对着她和丈夫破口大骂:“你们凭什么告我?”这句话像块烧红的炭,埋在她心里整整3个月。“二审前我求法官,能不能让他别再骂我们,”乔守芬抹了把眼泪,“可他管住了嘴,却管不住腿——庭审全程抖腿,法警提醒了三次都没用。”

庭审中,曾某某的“翻供”更让被害人一方寒心:他否认与吕某某、王某某认识,说“我就是帮人牵个线”;袁某某也改口,称“没给他们说过乔家的情况”。但检方的证据链——当年的通话记录、同案犯的口供、案发现场的脚印鉴定——把这些谎言戳得粉碎。“被告人的辩解没有任何证据支持,”被害人代理律师李圣说,“他们只是想逃避该承担的责任。”

5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后,乔守芬站在法院台阶上,望着远处的公交站台发呆。她手里还攥着一张2006年的“寻人启事”,上面的姜甲儒还是个攥着奶瓶的小婴儿。“我们不是要他的钱,就是想让他(曾某某)认个错,”她声音发抖,“可他连‘对不起’都不肯说,还骂我们……我怕他减刑出来,再报复我们,再害别的孩子。”

目前案件尚未宣判,但乔守芬的担忧,早成了无数被拐卖儿童家庭的“共同噩梦”:那些偷走孩子的人,不仅毁了一个家庭的一生,连最基本的悔意都没有。这场二审,不仅是为19年前的孩子讨个说法,更是为了让所有“未愈合的伤口”,能多一丝被安慰的可能——毕竟,对被拐家庭来说,“正义”不是判决书上的文字,是凶手终于承认“我错了”的那一刻。

风里飘来一阵烤红薯的香气,乔守芬抬头望了眼天空。她想起昨天晚上,姜甲儒给她发的微信:“妈,不管结果怎么样,我都在你身边。”这句话让她攥紧了手里的照片——19年了,她终于等到孩子回家,可那些伤害,还等着一个“真正的句号”。

罪犯被判死缓破口大骂被害人一家